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
一、为保护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,促进依法办网、文明办网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,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,畅通举报受理渠道、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,根据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、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相关管理办法。
二、2345安排专人专岗负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,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。
三、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不受限制,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、电话、QQ、邮箱或提供其他通讯方式,并提供相关证据,以便核查情况。
四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范围:
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违反法律法规、违反社会主义制度、违反国家利益、违反公民合法权益、违反社会公共秩序、违反道德风尚、违反信息真实性等方面底线的。
五、举报信息受理流程:
网站设置举报电话,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;网站设置举报邮箱,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邮件记录;以上记录均报送分管领导,由分管领导统筹受理。
六、举报信息处置流程:
1、网站客服部根据举报信息,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、甄别核实。
2、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,再次上报分管领导,第一时间作出处置。举报处置完成后,及时向举报者反馈,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。
3、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,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,如实填写处理说明。
4、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,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。
5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、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,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。
6、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,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。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4000002345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:fawu@2345.com